除了道歉,Zeus还需要承担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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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引发轩然大波之后,乌克兰电竞选手Zeus就其不当行为发布了道歉声明。在许多网络事件中,一声“对不起”似乎常常成为平息舆论、为个人过错画上句号的权宜之计。然而,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,当一种行为的伤害已经造成,尤其是当它深刻地侵犯了他人权益、触碰了法律的底线时,道歉仅仅是道德层面的表态,远非法律责任的终点。

法律的审视,有其自身严谨、客观的逻辑。它不因道歉的姿态而减免,不因当事人的身份而动摇,更不应因国界的阻隔而完全失效。那么,抛开情感与姿态,在中国法律的框架下,Zeus未经同意拍摄并肆意传播私密影像,并配以侮辱性标签的行为,究竟需要承担一笔怎样的法律账单?这笔账,可以从民事、行政乃至刑事三个层面来细细清算。

民事:隐私与名誉的双重侵权

首先,也是最清晰无误的,是Zeus在民事层面欠下的一笔沉重债务。他的行为,可能同时构成了对当事女学生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双重侵犯。

依据《民法典》,任何个人不得以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Zeus将含有女方私密活动的视频,发布至一个多达三千人的粉丝群,这一行为本身,就已经构成了对隐私权的直接、恶劣的侵害。它并非误传或意外泄露,而是一次有明确传播对象的公然“展示”。

更为严重的是,Zeus的行为并未止步于此。他在传播时所使用的“中国女孩一天征服”、“Eazygirl”等标签,已远远超出了单纯的隐私泄露范畴。这些标签带有强烈的侮辱性与群体指向性,其目的就是为了公开贬损当事人的社会评价。这早已超出了私密影像的泄露,而演变为一场带有明确侮辱意图的公开羞辱,其伤害的不仅是隐私,更是人格尊严。因此,除了因侵害隐私权而需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,因侵害名誉权所导致的社会评价降低和精神痛苦,也应一并纳入赔偿的范围。在司法实践中,这两项请求的叠加,可能会使最终的赔偿数额超过普通个案。

行政:一扇在中国境内等待他的惩戒之门

如果说民事责任主要体现为对受害者的经济补偿,那么行政责任则代表了国家公权力对违法行为的直接干预与惩罚。Zeus的行为,可能已清晰地触犯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关于“散布他人隐私”的规定。法律的适用,讲求情节。在此案中,多个因素可能都指向了“情节较重”的范畴:其一,传播范围巨大;其二,主观恶意明显;其三,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。综合这些因素,Zeus的行为足以构成应受行政拘留(五至十日)处罚的要件。

然而,法律的追责并非没有时间的边界。一个关键的程序性问题浮出水面:对于这项行政处罚,是否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?
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,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,不再处罚。事件发生在2024年12月,至今已逾半年,这似乎为Zeus提供了一道法律上的“避风港”。但事实可能并非如此简单。首先,该条款规定时效的起点是“被公安机关发现”,而非“行为发生”。鉴于事件当时在一定范围内已经成为网络热点,公安机关在此期间内“发现”此事,是有一定概率事件。

更重要的是,法律还规定,对于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,时效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。法律上的“散布”行为,可能并不在上传完成的一刻就已终结,只要其发布的内容仍在网络空间中因其初始行为而持续传播、持续造成侵害,其违法状态就可能被视为仍在延续。因此,追究其行政责任的窗口,在法理上可能依然敞开。这道惩罚的大门并未关闭,它将成为一柄悬在中国边境线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,一旦Zeus未来因任何理由入境中国,公安机关即可依法对其启动追惩程序

刑事:悬于“淫秽物品”界定之上的犯罪风险

在所有潜在的法律责任中,刑事责任无疑是最为严厉的一种。Zeus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,其关键完全取决于一个核心事实的认定:他所传播的视频,其内容是否达到了中国《刑法》所规定的“淫秽物品”的标准。

根据法律定义,“淫秽物品”特指那些“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”的物品。这一界定,为区分淫秽物品与普通的私密影像划下了一条明确的红线。目前,外界无法知晓视频的具体内容,这也是此案刑事定性上最大的悬念。倘若视频中包含了明确的性行为镜头或对隐私部位的露骨展示,那么案件的性质将发生根本性的转变。

一旦视频被依法鉴定为淫秽物品,那么Zeus的行为将可能构成“传播淫秽物品罪”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向超过百人的会员制群组传播,即可构成“情节严重”。Zeus向三千人粉丝群传播的行为,已远超这一标准,其将可能面临的是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。尽管身处境外,但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的属地管辖原则,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(利用中国网络服务发布),中国司法机关就拥有对此案的管辖权。

如何让法律的账单跨越国界?

承认Zeus可能需要承担上述三重法律责任,是一回事;如何让这些责任在现实中得以兑现,则是另一回事。跨国追责的现实困境,如取证困难、司法协作壁垒等,都是客观存在的,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束手无策。

在民事层面,受害方完全可以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。即便Zeus不出庭,法院也可以依法作出“缺席判决”,以法律文书的形式,将他的赔偿责任固定下来。这份判决,未来或可通过国际司法协助的途径,寻求在乌克兰的承认与执行。在行政与刑事层面,除了将其列入不受欢迎的入境名单,形成威慑外,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协调,要求其所在国协助调查,也并非没有可能。

此外,现代社会的追责,早已不限于传统的司法途径。通过国际电竞行业协会、其所在的NAVI战队以及相关赞助商施加压力,迫使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商业上、声誉上的沉重代价,同样是实现广义上正义的重要路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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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歉,从来都不应是责任的终点。如果我们允许这样一位外国公众人物,仅凭一封情绪模糊、动机暧昧的声明便免除所有法律与道德上的清算,那么法律的边界、国家的尊严、个体的权利将逐一被击穿。我们需要的不只是一次情绪性的舆论高潮,更需要一次制度意义上的正面回应。否则,当下的沉默,将成为明日更大恶意的温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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